辽宁省渔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11

一、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前一定要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二、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按实验要求着装。

三、实验人员禁止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者,须进行赔偿。

四、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或出现故障,应按照使用说明中的解决方法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五、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须将仪器设备和实验器具等擦拭干净后归还原位,并将实验室清扫干净,待相关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六、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思考,细致观察,仔细操作,要保持原始记录的真实与完整,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






辽宁省渔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OO年八月